关于2008年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党校,各教研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 148号)的精神,现将2008年党校教师高级资格评审及代评中级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及条件

我校负责受理评审党校教教授、副教授及高级讲师资格的学科或专业有:哲学、经济学(含政治经济学、经济管理学、管理学等专业)、党史党建(含中共党史、党建、历史学等)、语文、政治(含科社、法学、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电教(含教育技术学、办公自动化管理、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受理评审讲师资格的学科或专业有:哲学、经济学(含政治经济学、经济管理学等专业)、政治(含政治、科社、党史、党建、历史、法学、社会学等专业)、语文、英语、办公自动化管理(含教育技术学、计算机应用等专业)。

评审条件及政策按照省人事厅《广东省党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粤人职[199925号)及粤人发[2008]1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送审材料

申报材料所用的表格从广东省委党校网站(WWW.GDDX.CN)中的人事处页面下载,按表格要求打印。申报时,下列(一)、(二)的材料应一次性交齐。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就不能再接受其它补充资料。请各申报人认真核对检查,切勿遗漏,以免影响评审结果。

(一)为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申报人所提交的高、中级申报评审材料,特别是《申报表》、《登记表》、《业绩表》、论文、学历及获奖证书等,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见附件2),不便于张榜或挂网的其他材料可放置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监督公示或受理信访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核查不得停止。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评委会办公室每年将对某些地、市或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各类原件及证明材料的抽查,尤其是对填入《申报表》、《登记表》、《业绩表》的论文、著作、学历及获奖等,都必须有相应的原件、证书及有效的证明材料可供查核。对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有关部门及单位,按规定严肃处理。

凡送审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公示后,密封加盖骑缝章,按送审渠道报送,擅自拆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须报送下列申报材料:

 1、《广东省党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简称《申报表》,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一本)一式一份。

 2、《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用A3纸打印),一式一份。

3、《党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简称业绩表,用A3纸打印),申报高级资格一式22份,申报中级资格一式16份。表内各栏目内容请对照《填表说明》(附件)填写,切勿漏填。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信息录入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此表与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录入的数据上报盘(采用省人事厅统一的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报)一并提交。

 5、与申报专业对口,并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代表作:申报教授资格代表作2件,每件一式5份;申报副教授及高级讲师资格代表作2件,每件一式2份;申报讲师资格代表作1件,每件一式2份。2件代表作均应各送1份原装书刊,其余可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封面、目录、出版编写说明(后记)等。代表作题目填在《送审代表作》(用A4纸打印)表中,一式2份,分别贴于装有送审代表作及其鉴定表的文件袋2(共两个,见图2)上。外文作品须附上经过公证的译文。

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提供的代表作,可以是经过投标入选并在主体班次讲授过的专题课讲稿,同时附上投标及讲授情况的原始旁证材料(如排课表、投标申请书、中标通知书等)。作为代表作的讲稿不超过1件。

 6、《代表作鉴定表》(用A4纸双面印制),此表按上述第5项代表作份数要求填写相应份数,申报人填写除“专家鉴定意见”栏以外的各项。在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主要科研成果栏时,要简明扼要,不得改变栏目的结构及大小。

7、其它供参考已发表的研究成果5件以内。参考作品可交有单位领导审核签名并盖公章的复印件。请谨慎选择参考作品,超出5件恕不受理。

 8、《证书、证明材料》合订本一件(用A4纸双面印制),内贴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必须提交原件。

 9、《业绩、成果材料》合订本一件(用A4纸双面印制),表内有关考核、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情况请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贴在表内。

10、《送审材料目录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用于整理、核对及分装上述送审材料,请贴于装有基本情况材料的文件袋1见图1)上。

11、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及物价局有关规定收费:高级评审费58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中级评审费45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论文鉴定费200元。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于送交评审材料时一并交付现金。

12、对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对转换岗位后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填表及审核要求

1、填写上述各类表格必须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精练、工整。凡有时间要求的不得漏填,否则后果自负。内容较多而不够填写的栏目应通过调整字号,缩小行距及字间距来解决。个人不得自行改变表格的结构及栏目大小,以免影响其它栏目的填写空间(尤其是有关部门、单位或专家的填写空间)及表格的一致性。

2、各项专业工作和课程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要简略。

3、未发表的论文或未出版的著作,以及在被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取缔的刊物、报纸(可登陆中国扫黄打非网http://www.shdf.gov.cn/ 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局http://www.xwcbj.gd.gov.cn/ 的业务咨询栏目查询)上发表的文章,请勿填在表内,以免引起误解而影响评审效果。凡集资出版的大型文集,请提交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并有核对人签名的复印件。

4、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各单位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所填报的材料要逐一核实,将评价意见分别填入《广东省党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党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的单位评价意见栏,并由负责人签名盖章。对不符合条件要求,或有争议及未能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应剔除。表格内所填各项如有虚假亦应剔除,并加盖人事部门的审核(校对)章。

四、申报程序及受理评审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须按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隶属关系上报,经所属县(市、区)和地级市人事部门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省委党校人事处。属委托评审的,须持相应级别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省委党校人事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829910(节假日不办公),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党校大厦八楼902 房,联系电话:(02083122214。逾期或邮寄(含补充材料)不予受理。

 五、评审结果公示及清退材料时间

评审获得通过的人员,省委党校人事处将传真到其所在单位公示,同时在省委党校网站公示(约在12月初),公示情况反馈后报省人事厅审批。省委党校人事处将在办理审批、发证等手续结束后(约在次年3月份),在省委党校网站发布领回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的通知,请留意。评审未获通过的材料,则可在公示或收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前来领回(申报表除外)。领回申报材料须凭单位介绍信及证明。申报材料超过一年不领取的,按省人事厅有关规定销毁。

 六、关于查阅评审工作有关信息的问题

各单位或申报者可通过浏览省委党校网站(WWW.GDDX.CN)人事处网页,获取职称评审的有关信息。每年职称评审的通知将在六月或七月发布。

 

附件1:《党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填表说明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样式)》

 

                              省委党校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党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填表说明

 

进修学习情况:指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起止时间。属学历进修的,应填入主要学历及工作简历栏。

专业职务聘任情况:指助教、讲师、副教授专业职务的聘任及起止时间。

校内主要讲授的课题及专题:指课程名称和专题课的名称。

授课班次:指讲授的课题及专题的班次,填入相应的序号编码。

总课时:本人任现职以来课堂授课的课时累计数,不含其他教学工作折算课时

获奖:指由教学科研行政管理部门或学术团体征集开设的奖项,以奖励证书为准。不含个别单位的大型文集的论文入选获奖交费通知。

导师:指带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指导研究生班、主体班次学员和青年教师论文属于“协助指导”或“独立指导”。

科研“项目”:市级以上的研究课题,应附立项、结项文书的复印件。

项目来源:指项目由何级别何部门授权委托。如:国家“九五”课题、中华基金课题、中央党校、省委党校……。

全书(文)字数:即全书或全文的字数。如果成果是著作、教材,是指整本书的总字数;如果是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则是指申报者自己文章的字数。

本人写作量:指合作成果中,本人实际完成的字数。

排名:指文章署名排列的名次。如独立完成的,填“独立完成”,合作完成的,填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等。

刊号(书号):必须完整填写刊号或书号。如:ISSN 1003-9066,不能只填ISSN

备注[获奖等级、授奖部门(按证书填)、转载时间与刊物等]被转载的文章不要重复填写,可在此备注栏写明原发或转载的时间与刊物。另外,备注栏也可填写此作品获奖情况。

本单位审核及综合评价意见:包含审核意见和综合评价意见两方面内容。审核意见指表格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附件2

     某某单位(或部门)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样式)

 

    兹因本单位(或部门)  某某某  等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现将其《广东省党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登记表》、《党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予以网上公示,相关表格及其他申报材料实物公示时间及地点见附表。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若对有关同志的材料有异议者,请电话或书面向本单位(或业务归口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部门)

                                           (时间)

附: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预告表

   

 

公示起止时间

网上公示表格

公示材料

展示地点

某某人

2007年 月 日至   

超链接某某人的《申报表》和《业绩表》等

具体楼名、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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