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的通知

各导师组: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对 2005 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进行部署。

  1. 考核工作由各导师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位指导教师认真填写《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并在全体导师会议上进行述职。

  2. 鉴于我校 2005 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导师的述职范围除指导教师条例所规定的考核标准要求外,重点应在本年度完成的科研情况、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以及完成导师组布置工作等情况上。

  3. 导师组针对导师 2005 年承担指导工作的态度、完成的结果以及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由导师组组长将考核结果填入《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相应的栏目中。

  4. 请各导师组于 2006 年 3 月 10 日 17 点前将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报校学位办(研究生部 308 室,电话 2441 )。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点击鼠标右键另存为下载)

     以上通知和附件可在校园网上下载。

 

研究生部
200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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