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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重点课题结项要求

时间:2021-03-04 16:21:39 来源:本网 【字体:

  一、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提交的材料:

  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重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2、最终成果4套;

  3、最终成果简介4份(主要包括:成果的主要观点、创新点、学术贡献、实践意义、社会反响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4、有阶段性成果的,需提交阶段性成果1套;

  二、结项材料的装印要求:

  1、申请鉴定结项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2、最终成果必须装上封面和目录。最终成果是系列论文或论文集的,须将论文复印后按发表的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并装上封面和目录。

  3、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属于阶段性成果的,须在封面上注明。

  4、提交多种形式成果申请鉴定结项的,不同形式的成果要分别装订。

  5、最终成果要求匿名,成果封面、成果简介及成果本身都不得透露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部门等相关信息。

  6、经批准先出版后鉴定的专著直接提交鉴定。

  7、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交至科研处(电子邮箱lhh@gddx.gov.cn)。

  三、申请变更事项所需提交的材料:

  各在研项目有相关事宜需要变更者请下载《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重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由本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2份至科研处。

  联系人:梁晗晗  83121549



  科研处      

  2021年3月1日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重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重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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