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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17-09-30 11:32:34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项目名称:省委党校专项经费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填报人姓名:陈集梅

  联系电话:020-83122710

  填报日期:2017年6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自评结论

  (一)项目用款单位简要情况。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2001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广东行政学院与广东省委党校合并,实行 “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政府直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进行各类主体班次的培训,如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一班、二班,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一班、二班,省直单位处级干部进修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同时承担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交付的专题培训任务,如广东学习论坛已在校院举办超过百期。在完成主体班次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举办各类短期干部培训班并承担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财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在我校院举办的培训班及会议。

  详细自评报告见附件。 

   2016年省委党校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doc

  省委党校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xls

  省委党校专项经费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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