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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的通知
时间:2009-12-03

各导师组: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对2009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进行部署。

1、考核工作由各导师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位指导教师认真填写《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并在全体导师会议上进行述职。

2、导师组针对导师2009年承担指导工作的态度、完成的结果以及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由导师组组长将考核结果填入《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相应的栏目中。

3、请各导师组于2009年12月31日17点前将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报校学位办(研究生部308室,电话2441)。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点击另存为)

以上通知和附件可在校内网上下载。

研究生部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