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程》和《关于开展201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补工作的通知》,经过本人申请、导师组和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2月9日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及公示等环节,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下8名同志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一、理论经济学专业:
陈利锋
二、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黄建宏、李艳中、刘丽
三、公共管理专业:
董娟、张青、刘慧琼
四、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张雪峰
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