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历史性思维梳理发展脉络,以国际化视野定位战略方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认知与实践部署上实现了系统性升级与创造性建构。
新规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的维度拓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接续以往对现代化的阶段性描述,以文明传承为根基建构起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的新拓展。
一是现代化的文化根脉嵌入。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将文明传承作为现代化的本质属性,实现了对现代化认知的文明维度拓展。这一规定,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基因——从“民为邦本”的治理理念延伸至“人民至上”的发展原则,从“天下大同”的价值追求演进为“共同富裕”的实践目标,从“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升华为“美丽中国”的建设行动。这种文明嵌入性规定,使社会主义现代化超越了单纯的经济社会变革范畴,成为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的历史进程,彰显了“连续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发展逻辑。
二是现代化的“五力”跃升拓展。相较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纳入核心指标体系,形成“五力跃升”的全新局面。这一拓展绝非指标的简单叠加,而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本质的深化认知:经济实力是物质基础,科技实力是核心动能,国防实力是安全保障,综合国力是系统呈现,国际影响力是文明价值的全球传播。“五力”的跃升建构,体现了现代化从量变积累到质变突破的历史必然,也回应了百年变局下对大国综合能力的时代要求。
三是现代化的幸福美好价值升级。在2035年远景目标中明确提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将“幸福”二字纳入现代化的核心价值表述。这一规定实现了现代化价值维度的重要升级:从“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物质发展需求,到“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美好向往追求,再到“幸福美好”的情感体验归宿,构建起“物质—精神—情感”三位一体的价值体系。这一规定深刻践行了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终极目标具象化为可感知的生活体验,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新突破: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的逻辑创新与范式超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理论创新回应时代课题,在发展动力、开放形态、区域协同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性认知,构建起全新的现代化理论新范式。
一是动力机制突破。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置于战略任务突出位置,实现了现代化动力机制的根本性突破。这一突破超越了传统“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的路径依赖,构建起“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范式:在技术层面,强调“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在系统层面,提出“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打通创新链条各环节;在制度层面,通过“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这种突破既遵循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原理,又结合数字文明时代特征,为现代化注入了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二是开放形态突破。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并置于突出位置,实现了现代化开放形态的历史性突破。在开放逻辑上,从“顺应国际规则”向“参与规则制定”转变;在开放内容上,从“贸易为主”向“双向投资并重”拓展;在开放效能上,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拓循环”的多重价值。这一突破既回应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要求,又通过开放倒逼制度创新,形成“国内制度完善”与“国际规则适配”的双向赋能,为现代化注入开放活力。
三是区域协同突破。提出“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体现了系统思维的深化运用:在空间布局上,从“板块式发展”向“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转变;在动力培育上,强调“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与“区域联动发展”相结合;在实施机制上,注重“国土空间体系”与“新型城镇化”的统筹衔接。
新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的原则遵循与实践准则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基于对发展阶段的精准判断,提出一系列贯穿现代化全过程的新要求,形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完整准则体系。
一是政治引领要求。强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领导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这一要求绝非抽象的政治表述,而是基于历史经验的实践准则:从“一五”计划到“十四五”规划,中国现代化的每一步跨越都离不开党的领导。新要求明确了党的领导在现代化中的具体体现—在战略谋划上把握方向,在政策实施上统筹协调,在风险应对上凝聚力量,确保现代化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二是质量优先要求。将“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列为“十五五”时期首要目标,确立了“质效统一”的发展新要求。这一要求突破了“速度优先”的传统惯性,明确了现代化的实践准则:在经济领域,追求“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辩证统一;在产业领域,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巩固实体经济根基;在民生领域,以“生活品质”替代“民生福祉”,追求更高层次的发展成果共享。
三是改革深化要求。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强调“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确立了“系统集成”的改革新要求。这一要求回应了现代化进入深水区的现实挑战:从“单点突破”的改革模式转向“系统集成”,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关联性;从“破立并举”转向“立改废释”并重,聚焦制度体系的完善;从“政策调整”转向“法治保障”,通过制度定型巩固改革成果。
四是底线思维要求。基于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环境判断,全会明确提出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这一要求构建了现代化的风险防控准则:在国内层面,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等关键领域;在国际层面,应对“大国竞争加剧”“地缘政治动荡”等外部挑战;在能力层面,培育“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风险应对能力。
新安排:社会主义现代化实施的战略部署与路径设计
围绕“十五五”这一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全会作出涵盖产业、科技、市场、开放等领域的系统性安排,形成目标明确的实施框架。
一是产业根基安排。提出“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等强国集群,构建起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具体路径。这一安排体现了产业升级的系统思维:在传统产业领域,通过“优化提升”推动转型升级;在新兴产业领域,通过“培育壮大”抢占发展先机;在未来产业领域,通过前瞻布局培育新增长点;在基础设施领域,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供支撑。特别强调“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凸显了实体经济在现代化中的根基作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路线图。
二是创新生态安排。作出“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系统性安排,构建起“三位一体”的创新生态体系。在教育端,聚焦“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筑牢创新根基;在科技端,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卡脖子”难题;在人才端,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同时明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通“科技—产业—市场”转化链条,避免创新与实践脱节,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全链条支撑。
三是治理保障安排。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六个坚持”原则,构建起现代化的治理保障体系。这“六个坚持”相互支撑: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保证,人民至上是价值取向,高质量发展是主题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是体制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底线要求。这一原则性安排是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现代化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障机制。
[本文系广东省2024年度重点项目(GD24ESQ05)的阶段性成果]
周峰: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宁: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