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兵:以斗争精神涵养正确政绩观
时间:2026-04-20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迈入攻坚闯关的“深水区”,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交织叠加,外部风险挑战接踵而至,越是这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越需要正确政绩观引领。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政绩观出现偏差,轻则导致决策失误、资源浪费,重则错失发展良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在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下,以斗争精神涵养正确政绩观,既要在风云变幻中保持战略定力、站稳人民立场,更要敢于向错误政绩观亮剑交锋、勇于为长远发展担当作为。

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是改革发展的“拦路虎”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已非表层的体制机制障碍,而是深植于经济社会系统内部的深层次、顽固性问题。这些问题相互掣肘、彼此关联,形成多重发展束缚。经济领域,供给需求结构性错位凸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履维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滞后,每一步突破都触及利益格局调整;社会领域,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也尚未根治。同时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持续攀升,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依然存在。这些严峻挑战,不仅考验着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智慧,更考验着其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和思想根基,关系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和民族复兴进程。

例如,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出现明显偏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干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于推进“短平快”项目,片面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对需要长期努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不屑一顾,缺乏战略耐心和历史担当。有的干部脱离实际、盲目攀比,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最终留下沉重的债务包袱和民生欠账,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有的干部数据造假、欺上瞒下,为了所谓的“考核达标”和职务晋升,不惜弄虚作假、掩盖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明确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并加大了惩处力度,足见错误政绩观的负面影响极其恶劣,必须坚决予以纠治。

错误政绩观的滋生蔓延,根源在于权力观扭曲、宗旨意识淡化。少数干部将干事创业异化为个人仕途的“敲门砖”,背离了党的初心使命。面对深层次矛盾,这种偏差容易引发两种不良倾向:要么是不敢担当、绕道而行,甘当“太平官”,回避矛盾、敷衍塞责;要么是盲目蛮干、乱作为,以“敢干事”之名行“瞎折腾”之实,不计后果、不计成本。无论哪种倾向,都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背道而驰,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以彻底的斗争精神正本清源,既要具备敢于向错误政绩观“亮剑”的勇气,又要拥有坚守正确政绩观不动摇的定力,确保改革发展事业平稳、有序、长远推进。

以斗争精神破除错误政绩观的思想根源

政绩观是事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旗帜鲜明地阐明了政绩观的本质属性,为党员干部校准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斗争精神涵养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同一切背离为民宗旨的思想、行为作坚决斗争,确保干事创业不偏航、不走样。

发扬斗争精神,首先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正确政绩观,离不开“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那些只着眼当前、不顾长远发展的“形象工程”,那些只迎合领导关注、无视群众实际需求的“面子工程”,其根源在于忘却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就要敢于与自身头脑中的私心杂念作坚决斗争,与“官本位”思想作坚决斗争,切实将人民置于心中至高位置,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准则。

发扬斗争精神,更要敢于亮剑、激浊扬清。面对违背发展规律、脱离地方实际的高指标、硬任务,党员干部必须具备敢于较真碰硬的无畏勇气和坚定决心,坚决同一切错误的政绩观和不当行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既要坚决反对那些借搞“形象工程”捞取政治资本的行为,严防出现劳民伤财的现象;也要勇于抵制那些不符合实际的“层层加码”和脱离现实的考核要求。要深刻懂得,这种斗争,绝非个人意气之争,而是党性原则的坚守、人民立场的捍卫,体现的是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崇高态度。只有站稳人民立场、坚守党性原则,才能在各种干扰和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确保改革发展始终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轨道稳步推进,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局面。

以斗争精神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有敢于斗争的勇气,更要有善于斗争的本领。面对多重目标、多重约束的复杂局面,党员干部要提升统筹驾驭能力本领,在动态平衡中攻坚克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真政绩、实政绩。

一是要在“显”与“潜”的有机兼顾中站稳人民立场。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既致力于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切实得到实惠的实事,又用心做好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发展的好事。敢于开展斗争,就是要坚决抵制“短视化”倾向,杜绝“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沉心静气抓基础、谋长远。比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只满足于短期打造“样板村”,更要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特色产业等潜绩方面下功夫,持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与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在“稳”与“进”的动态平衡中强化战略定力。“稳”是根基,要求以斗争精神筑牢防线。面对风险挑战,必须敢于向积弊开刀,向隐患亮剑,在化解债务、保障民生、维护安全等工作中守住底线,确保发展航船不偏航。“进”是使命,呼唤以斗争精神突破桎梏。改革进入深水区,需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锐气,向体制机制障碍、路径依赖、利益藩篱发起攻坚,在科技自立自强、绿色转型等关键领域实现新跃升。斗争不是盲动蛮干,而是审时度势的智慧。要把握“时度效”,在“稳”的大局下精准发力,于“进”的突破中防范风险。这要求干部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更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历史耐心与战略主动中,书写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

三是要在“立”与“破”的科学统筹中提升驾驭能力。改革攻坚必然会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需要在破除旧体制机制障碍与建立新发展规则之间找到精准的平衡点。敢于斗争,就是要勇于打破路径依赖,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果断开刀,同时又要善于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制度体系。比如,在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既要坚决破除行政垄断、市场壁垒等“拦路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公平竞争;又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数据要素等新领域的制度规范,为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避免出现“破而不立”的混乱局面,以制度创新护航高质量发展。

四是要在“小”与“大”的有效协同中增强系统观念。当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往往具有系统性、关联性,需统筹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利益。敢于斗争,就要克服本位主义思想,跳出“一亩三分地”的“小我”思维局限,自觉把自身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我”格局。要从全局出发谋划局部工作,一方面聚焦解决群众“小事”,把民生福祉落到实处,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着眼国家长远“大事”,在重大战略任务中展现担当,实现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与梦想的远征,也是充满挑战与考验的攀登。面对改革深水区的重重难关,要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破除利益固化藩篱;要锤炼斗争本领,在攻坚克难中担当作为,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业绩。以斗争精神涵养正确政绩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我们定能在新时代赶考路上交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优异答卷。

[本文系2024年度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一般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和原创性贡献研究”(2024DXXTYB03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广东省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