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并从5个方面明确了业务指导的具体内容,对新时代党校业务指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是提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能力和水平、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整体优势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推动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的重要经验。《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切实提高业务指导质效,需要深刻把握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工作鲜明的政治性、突出的业务性和高度的专业性。
深刻认识业务指导的政治性。《条例》将“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作为业务指导的首要任务。这是此次修订《条例》的一个亮点所在。
党校是政治机关、政治学校,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党校工作最根本的要求,这决定了党校业务指导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高政治站位,自觉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坚持党校姓党、坚守党校初心中找准历史方位和工作定位,确保党的旗帜在各级党校高高飘扬。
这就要求始终把推动各级党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业务指导的主题主线,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办学治校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业务指导的首要职责。上级党校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遵循最严格的政治标准、学术标准、教学标准、管理标准,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加强对下级党校学习贯彻情况的常态化、机制化指导和督促,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以扎实有力的业务指导工作推动各级党校更好为党育才、为党献策。
充分把握业务指导的业务性。《条例》要求“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等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明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课程设置与开发、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业务指导,核心在于精准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上级党校的资源优势,帮助下级党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推动党校系统办学水平整体跃升。
这就要求聚焦提高教学质量这个中心,通过发布教学安排意见、工作方案等,对下级党校基本培训方案、课程设置等进行指导,联动开展集体备课、赛课、评课,加大优质师资、课程、教材等共享力度;聚焦提升科研质量这个基础支撑,以课题研究为牵引、以研究团队为依托,开展有组织科研,搭建科研、智库、学术会议等交流平台,加强对下级党校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带;聚焦人才队伍这个关键,加大党校系统师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效果,畅通下级党校教师常态化到上级党校访学、交流的渠道,努力实现对骨干教师、青年教师、新进教职工和管理骨干等全覆盖培训。
全面提高业务指导的专业性。《条例》规定“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指导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评估工作”,要求“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党校(行政学院)业务工作规划”。这是对办学质量评估“指挥棒”作用和业务工作规划“方向盘”作用的充分肯定,也对总结和创新业务指导工作抓手,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业务指导工作“方法论”“工具箱”提出了更高要求。
业务指导,关键在指导。指导的频度、力度、精度,决定着业务指导的质量。业务指导是具有全面性、系统性、专业性的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需要一定的专业工作力量予以保障,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规范、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平台等,提高业务指导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
这就要求加强对党校业务指导工作规律、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探索研究,对新时代以来各地开展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制定党校系统发展规划、建立校委会成员联系基层党校机制、构建上下级党校共建共享的教学统筹和科研协作机制、推动区域(片区)党校合作交流等成熟做法进行归纳分析,不断提高对党校业务指导的规律性认识和经验性总结。
特别是针对干部、党员基本培训机制不断健全、党校系统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的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和分类指导,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地方党校、党政机关部门党校、行业党校、企业党校、高校党校以及分校等不同类型党校的办学实际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以及沟通合作,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同题共答、协同共进的党校业务指导工作新局面,助力构建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党校培训新格局,更好发挥党校在党和人民事业中的独特作用。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地方办主任,原文刊载于《 学习时报 》 2025年10月24日 第 11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