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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增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2-09-04 14:35:51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近期内启动一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各专业(专业方向)拟增补导师的名额

  此次共增补导师19名。具体名额如下: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1名;

  2、理论经济学专业7名:

  (1)政治经济学:2名;

  (2)西方经济学:3名;

  (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2名;

  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7名:

  (1)国际战略调整与对外开放研究1名;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广东实践研究1名;

  (2)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研究3名;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法律制度问题研究2名;

  4、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3名;

  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1名。

  二、申请和报送材料

  有意担任并符合导师任职资格条件(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程》)者,自行下载并填写《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按二级学科申报;理论经济学专业按其所设二级学科申报;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按专业方向申报。

  所填报各项内容起止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申报者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增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评分标准》,将所填写项目自行核分。学历、学位、立项课题、各类获奖等项目,需提供相应证明。科研成果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应于9月14日下午5:30前送交所申报专业导师组。各导师组组长(科社专业的行政管理和法学方向由有关专业副组长受理)于9月17日晚5时30分前将申报者的材料初审后报送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部)黄红生(学三楼314房,电话:83122441)。

  三、申报材料审核

  9月18日至9月21日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部)根据导师的任职资格条件,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核分,并请申报人进行分值确认。根据量化分值,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专业方向)候选人。对需要送审科研成果者的代表作送校内外专家评审。

  四、申报材料展示

  9月24日至9月26日,在图书馆一楼或教学楼401展示所有申报者排分顺序和申报材料,接受意见反映。回收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

  五、举行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表决

  10月8日至10月12日,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择期举行全体成员会议,根据导师的任职资格条件和专家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六、导师资格名单公示

  10月15日左右,获通过的导师资格名单,在全校公示3天。有异议者,经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部门调查审核,得出正式结论后,再提交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七、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0月19日左右,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最后审批拟聘任的导师名单,公布生效。

  八、聘任及培训

  10月22日左右,举行全体新任导师会议,由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发放聘书,由研究生部进行业务培训。

  (注:根据进程,具体日程可提前或延后)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程

  附件2: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增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评分标准

  附件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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