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院)部门 > 研究生部 > 招生就业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时间:2014-04-02 16:58:36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根据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办学特色及专业要求,拟定我校2014年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定于4月9日至11日在我校进行。

  二、复试比例与权重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权重为5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校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外语复试两部分。

  1、专业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导师组负责,面试总分为100;专业笔试,由各导师组按照2014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印制、考试和评阅,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

  2、外语复试分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两部分,由外语教研室负责,研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总分为100。各专业拟录取考生的英语成绩均需达到该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英语最低分数。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学院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试测试成绩×2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 = 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示。

  七、其他

  我校2014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研招办):

  电话:020-83122642;电子邮箱:2693937153@qq.com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招办

  2014年4月2日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