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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圣金 杨帅: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

时间:2024-03-11 09:23:59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对于我国建设金融强国以及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和三种货币的独特优势,是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最为活跃的区域。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入推进,日益庞大的跨境资本流动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尤为重要。

  深化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促进监管规则衔接融合

  深化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机制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建立更为顺畅、常态化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部门定期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工商、税务、海关等公共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和系统互联,逐步实现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数据交换、结果互认、工作协同、执法互助。探索开展大湾区跨境金融联动监管和风险监测,完善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合作机制,共建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维护区域金融系统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相比于欧盟的“单一通行证”制度,粤港澳大湾区在一个国家框架下的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具有先天优势。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使得内地能够有效防范境外金融市场风险,也使得内地可以从“单一通行证”的实施中吸收借鉴境外监管经验,从而放大“单一通行证”的制度优势。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可依托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四个重大合作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业务试行“单一通行证”制度,加快推进共识最多的领域实现牌照互认,促进大湾区对同类机构、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的监管规则衔接融合。

  加强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是通过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等逆周期管理工具防范跨境资本的顺周期波动和跨部门传染风险,具有提前防范化解的特征,能有效降低跨境资本的顺周期波动和跨机构交叉传染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当境内资产价格变化时,境内银行受金融杠杆约束的影响调整银行信贷规模;与此同时,资产价格变化带动跨境资本流动和人民币汇率变化;进而,银行信贷规模和人民币汇率反过来影响资产价格本身。因此,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需要密切关注房地产、股票和债券等境内资产价格的变化,运用好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形成外控资金流和内调资金池的合力,及时切断境内外金融市场共振加速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数智赋能穿透式监管,提升协同监管质效

  金融科技是提升金融监管效能的新引擎,是推进金融监管现代化的有力保障。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跨境资本流动也因此变得更加复杂隐秘。因此,需要与时俱进地强化数智监管科技赋能大湾区金融安全网,增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穿透性,消除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空白和盲区。采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准确且及时地监测跨境资本流动的异常波动,实现资本跨域、跨境、跨行业等多元穿透式监测分析。

  针对套利、洗钱、逃税、非法外汇活动等,要建立智能化风险监测平台,密切关注跨境资本流动地下渠道的流动方向、流动规模、进出频率和流动路线等异常信息,推动风险跨境处置合作。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大力开展跨境金融监管沙盒试点,对符合提升大湾区经济一体化水平和金融整体竞争力的创新项目进行监管沙盒测试,借助监管沙盒探索事前负面清单管理与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着力打造金融监管科技示范区。

  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金融扩大开放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金融监管能力要与金融开放程度相匹配。因此,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要提升跨境金融监管能力,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跨境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增强跨境金融监管的震慑力和权威性。完善案件跨境移送标准和程序,推动粤港澳三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一方面,要持续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升投资者跨境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金融仲裁协作和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大湾区仲裁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丰富大湾区金融纠纷解决渠道。通过健全大湾区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诉讼与非讼诉解纷方式相衔接,多维度、全方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良好的金融文化

  推进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等优秀文化。具体来说,要加强跨境金融诚信教育,增强市场经济主体契约精神和信用意识,让诚信文化深植人心;推崇以义取利、义利相济等义利观,强化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践行跨境金融发展为民、利民、惠民的理念;增强跨境金融发展的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鼓励企业稳健发展经营,营造良好的风险承担文化。

  提高跨境金融监管能力,法治是最有效的手段。礼法并用是传统法治的鲜明特征,要在跨境金融监管中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借鉴中华传统法治思想,弘扬良法善治,强化金融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主动接受监管、提升透明度。把伦理道德因素纳入金融监管实践中,加强金融伦理治理,涵养良好的金融文化。

  综上所述,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具有保持金融稳定与促进金融发展的双重角色,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能只强调金融监管而忽视了金融发展的需要,要统筹处理好跨境金融监管时度效,跨境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创新性的制度和路径来解决。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协同监管,既充分发挥香港国际化的优势和跨境金融发展的红利,又把跨境资本流动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进而为香港提升其国际金融“超级联系人”地位提供新空间,也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创造新优势。

  

吴圣金: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杨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青年项目“金融开放下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研究”(GD20YYJ04)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2024年3月11日第A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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