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概括起来就是“一个重大论断”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两大重点任务”即“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四类制度体系”即“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理解一个重大论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这一重大论断是对中国式现代化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关系的新认识,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了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这一重大理念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现代政治是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按照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前进道路上,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清晰地阐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要义就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着独特的民主观,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聚焦”之一,提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一系列安排,就是因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只有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才能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保障,才能证明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把握两大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七个聚焦”。其中,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除了法治保障的有关部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任务显而易见:一是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二是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就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统一战线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是党和人民事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法宝。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已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健全,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标志着强调民主实质、以追求最大公约数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与强调民主形式、把民主等同于选举和竞争的资本主义民主在概念内涵和制度运作上的分野,集中体现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管用性,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在改革中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既要最大限度消解矛盾,又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还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益,就必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健全四类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部署:一是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二是要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三是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四是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从根本上决定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及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建立一套程序合理、环节完备、运行高效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把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要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要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提高了我国基层治理的效能,促进了干群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序。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群众自治意识淡薄、自治能力有限等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激活群众自治主体的活力,着力探索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路径,夯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系统全面部署新时代统战工作,推动统战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确保党始终能够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
[本文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共建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的民主观研究”(立项号:GD23XXY20)、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广州市民群众有序参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研究”(立项号:2023GZYB65)部分研究成果]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文章来源: 《南方》杂志2024年第18、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