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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旭芳: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根本遵循

时间:2019-10-21 10:12:59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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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强与弱、农村美与丑、农民富与贫,事关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色与成败。做好新时代农村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三农”各个领域,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首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也是我们党关于农村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重农固本、惠农安民的“三农”情怀,为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是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如何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原则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我们党都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始终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每年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及时研究农村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任务,响鼓重锤、有力推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此次《条例》出台,是我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的延续,并把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成具体的规定,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机制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三农”工作的各方面、诸环节和全过程。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主抓手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民的问题,更是关乎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性议题。乡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稳定器”和“蓄水池”,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农业强与弱、农村美与丑、农民富与贫,事关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色与成败。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国带领数亿规模农民群体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成功先例,而乡村振兴战略正是为完成这项壮举提出的中国方案。

  中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新时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既要放眼未来,也需回望源头。从根本上来讲,就是要处理好几对关系,即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与市场的关系、农业与二三产业的关系、农村与城市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概括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从本质上看,这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从城市到乡村的全面展开,是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高级版与升华版,同时凸显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要点。

  《条例》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特别是着眼于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紧扣乡村振兴总要求,提出加强党对农村的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的领导,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下功夫解决城乡发展二元结构问题,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力争把短板变成“潜力板”。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关键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对党领导农村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而不断完善包括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策体系、考核监督机制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关键所在。要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条例》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提出了各级党委领导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规定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其中,还特别突出要加强农村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懂“三农”、会抓“三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

  《条例》还强调要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保障措施和考核监督机制。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责任,把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的担子压实,让他们把乡村振兴的责任放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等,以务实有效的制度安排,推动各地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重农强农的行动优势。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推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切实把“优先”体现出来,动真格、见真章。

  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高度,增强做好党的农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立足“三农”发展新形势,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农村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总之,做好新时代农村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三农”各个领域,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转自:《南方日报》(2019年10月21日第A18版)content_78280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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