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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港澳大湾区学术研讨会征文通知

时间:2023-08-30 10:42:50 来源:本网 【字体:

各高校及有关科研机构、学术团体: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5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广东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以高质量的社会科学研究讲好湾区建设“一点两地”的生动故事,助推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承办的“2023粤港澳大湾区学术研讨会——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湾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计划于2023年11月在广州召开,现公开征集论文。

  一、研讨会主题

  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湾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

  二、内容及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社会治理系列重要讲话为纲,以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视察广东社会治理足迹为线,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广东社会治理创新,助推湾区建设“一点两地”实践走深走实,助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篇章。

  三、征文参考选题(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二)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三)“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四)“浦江经验”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五)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六)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研究

  (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八)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九)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研究

  (十)广东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研究

  四、组织架构和会议地址

  由研讨会举办单位领导组成组委会,负责领导、统筹研讨会全面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本届研讨会秘书处设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具体负责研讨会的筹备、征文和会务工作。

  会议地址: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协办期刊:《岭南学刊》《公共治理研究》《特区实践与理论》《探求》

  五、论文要求

  (一)原创且尚未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字数5000-8000字,符合学术规范,不接受一稿多投。

  (二)论文题目参照上述主题自拟,要求具体、有现实意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宜过于空泛。

  (三)论文用Word文档发至邮箱lwy@gddx.gov.cn。邮件主题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论文题目”字样(注:Word文档主题也要求“作者姓名+单位+论文题目”)便于论文管理。

  (四)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五)论文体例要求:

  1.标题统一用黑体三号,作者单位楷体小四,摘要及关键词楷体小五号,内容五号宋体。

  2.一级标题黑体五号加粗,序号用一、二.....段前段后空0.5行。

  3.二级标题宋体五号加粗,序号用(一)、 (二).....段前段后空0.5行。

  4.三级标题楷体五号加粗,序号用1.2.。

  5.图表的标题楷体五号加粗,图表后的资料来源和注释用仿宋小五,图表前后各空一行。

  6.参考文献小五楷体,序号用[1]、[2].....。

  7.脚注小五楷体,序号用1.2......。

  8.文末作者简介五号楷体加粗。

  六、论文审稿

  (一)按照省社科联要求,会务组设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会务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审,遴选优秀论文,确定参会专家。

  (二)会议组委会将按论文内容确定专家主旨发言、地方创新分享、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

  (三)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或对策建议将通过省委党校“决策咨询报告”渠道等报省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四)优秀学术论文将推荐到学术支持期刊选用。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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