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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党校举办第11期学员论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时间:2020-12-15 09:30:43 来源:本网 【字体: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12月11日下午,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举行学员论坛(第11期),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进行交流研讨。省委党校教育长尹德慈、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陈永康出席论坛,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全体老师、培训一部全体同志和2020年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全体学员参加。论坛由法学教研部主任吴育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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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代表苏鹏、羊琴、杨威、张威同志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实践要求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分别从地方立法、司法保障、刑事检察、基层社会治理等角度,畅谈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体会。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陈永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程雨燕作了点评。

  大家一致认为,2020年11月16-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基础,认真谋划推进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员论坛的交流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的认识和把握,增强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和思想认同。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下真功夫、花大力气,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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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代表发言摘要】

  苏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要把握“一个背景”,即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这一时代背景;二要把握“二者关系”,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和党的领导之间的辩证关系;三要把握“三个群体”,即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群体、人民群众这一决定性多数群体、法治人才队伍这一重要力量群体;四要把握“四种性质”,即理论的创新性、体系的完整性、思想的真理性、鲜活的实践性。要按照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探索,为我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对外开放做好保障。

  羊琴: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守好国家政治安全的“南大门”,大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全面强化司法服务保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杨威: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党建为引领,切实提升基层干部的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为基层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张威: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要对标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适应新阶段、努力跟进新要求。要站在法治的角度思考民生问题,推进少捕慎诉慎押,促进认罪认罚从宽。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案件处理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纠防冤假错案。要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创立“案件比”标准,认真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倒逼自身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


 (2020年第一期中青二班 肖智勇 张婷婷 供稿 办公室 欧阳景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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